長期在東方開設賭場 非法經營 壟斷運輸……海南警方抓獲張創(chuàng)東、張創(chuàng)杰等34名犯罪嫌疑人
快來揭發(fā)“張創(chuàng)東”團伙犯罪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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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11日訊(記者 王燕珍)近期,省公安廳“12·08”專案組打掉以張創(chuàng)東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抓獲了張創(chuàng)東、張創(chuàng)杰、柳其華、張燕平、陳二強、張秀成等34名犯罪嫌疑人。4月11日,海南警方發(fā)布通告,呼吁各界群眾積極檢舉揭發(fā)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經查,該團伙系以張創(chuàng)東為首,自2001年以來在東方市通過有組織的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爆炸、開設賭場、強迫交易、串通投標、非法經營、壟斷運輸、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海南警方現號召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打消顧慮、劃清界限,積極同違法犯罪作斗爭,檢舉揭發(fā)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歡迎廣大群眾舉報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及“保護傘”,對舉報線索及舉報人,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線索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凡是該組織團伙成員,縱容該組織團伙的人員、“保護傘”,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若在規(guī)定期間內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xù)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嚴懲。
該組織團伙成員的親友應積極規(guī)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guī)勸,陪同投案或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窩藏、包庇該組織團伙成員或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