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10月20日消息(記者王燕珍 通訊員 張斐 鄭瑜)無證駕駛摩托車還酒駕,甚至遮住車牌也沒按規(guī)定檢驗車輛,澄邁一男子被交警罰3800元。
10月12日20時40分許,澄邁公安交警大隊依托“路制”勤務機制,在金江鎮(zhèn)金馬大道技校轉盤路段開展整治酒駕醉駕等六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時,依法對瓊C5**35號牌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林某青(男,39歲)進行酒精呼氣式檢測,檢測值為31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澄邁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依法對駕駛人林某青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未取得駕駛證、未按規(guī)定檢驗 的四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3800元,扣留機動車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