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9日電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司法界18日消息,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民事合議21庭當(dāng)天駁回了短道速滑運動員沈錫希臨時中止執(zhí)行大韓冰上競技聯(lián)盟停賽處分的訴訟保全申請。由此,沈錫希無緣參加北京冬奧會。
據(jù)報道,沈錫希在去年5月進行的2021-2022賽季短道速滑國家隊選拔賽女子組綜合排名第一,獲得北京冬奧會參賽資格。但同年10月,沈錫希被曝2018年平昌冬奧會期間與時任國家隊教練A某謾罵并貶低其他教練和隊友。聯(lián)盟同年12月21日決定暫停沈錫希的國家隊選手資格兩個月,該處分相當(dāng)于剝奪其北京冬奧會參賽資格。
法庭上,沈錫希方面主張其與A某的私下短信以非法途徑公之于眾;沈錫希已被剝奪國際滑冰聯(lián)盟(ISU)主辦的4場短道速滑世界杯參賽資格,該處分實屬雙重處罰。不過,法院沒有采納沈錫希提出的訴訟保全申請。
此前報道,沈錫希出生于1997年,她曾代表韓國出戰(zhàn)2014年索契冬奧會和2018年平昌冬奧會,在索契斬獲1000米季軍、1500米亞軍、3000米接力冠軍,在平昌冬奧會斬獲短道速滑女子3000米接力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