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清廉海南網(wǎng)
日前,海南省紀委監(jiān)委對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原主任陳振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振生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振生身為長期在司法系統(tǒng)工作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收錢斂財。陳振生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振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紀委監(jiān)委)
原標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原主任陳振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