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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新舊采礦用地掛鉤制度
2023年10月20日 11:26 來源:中新網海南

  中新網海南新聞10月20日電(尹建軍)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廳19日介紹,為進一步規(guī)范采礦用地管理,保障資源能源供給需求,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制度、嚴格守住法律底線和生態(tài)保護紅線的前提下,海南省發(fā)布《關于建立新舊采礦用地掛鉤制度促進凈礦出讓和生態(tài)修復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來源。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及省級重點(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在建設用地審批時直接配置計劃指標。未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及省級重點(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實行新舊礦山用地掛鉤機制,用地計劃指標原則由市縣或企業(yè)通過復墾修復存量采礦用地騰退的指標予以保障,市縣采礦用地復墾量確有不足的,可通過處置存量土地產生的計劃指標或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予以保障,也可通過“土地超市”交易獲取計劃指標。

  《通知》要求采礦權人應按照“誰開采,誰修復”的原則,嚴格落實復墾修復義務,并及時申請驗收,通過驗收的復墾修復地塊,經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或日常變更機制認定地類和面積后,方可掛鉤使用。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后騰退的指標僅限用于辦理采礦用地審批手續(xù)。

  在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通知》要求企業(yè)將存量采礦用地復墾為符合標準的耕地,并經核定報備后可用于各類項目耕地占補平衡等。市縣政府和采礦企業(yè)要在依法開采礦產資源的同時,履行好耕地保護責任擔當,強化采礦項目新增用地與復墾修復存量采礦用地相掛鉤機制,解決好采礦項目耕地占補指標需求問題。耕地占補指標來源及交易規(guī)則按現有規(guī)定執(zhí)行。(完)

編輯:王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