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7月17日訊(記者 王燕珍)7月17日,澄邁公安交警對查處的3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醉酒后駕車情況進行曝光。
案例一:1月5日,邱某某飲酒后駕駛瓊C5***2號牌的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福山鎮(zhèn)福橋路與福椰路時,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86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調查,邱某某為西達農場的黨員。交警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4550元,吊銷駕駛證,并抄告縣紀檢部門。
案例二:3月11日,謝某某飲酒后駕駛瓊CK***5號牌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海南環(huán)島旅游公路958公里500米處時,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8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調查,謝某某為橋頭鎮(zhèn)政府的黨員。交警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并抄告縣紀檢部門。
案例三:3月18日,林某某飲酒后駕駛瓊C5***5號牌的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金江鎮(zhèn)文化北路老市場門口時,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8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調查,林某某為澄邁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的黨員。交警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并抄告縣紀檢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