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張琬茜 通訊員金浩田)近日,省教育廳、省氣象局印發(fā)《海南省教育系統(tǒng)應對臺風暴雨極端天氣停課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臺風暴雨極端天氣的停課、復課等有關應急工作。
《意見》明確,臺風、暴雨達到停課級別期間,對于需要留在學校的學生,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照護,并做好基本的生活保障;原則上學校不安排上新課;學校不得因停課對學生作遲到或曠課記錄。家長可在停課信號開始后到學校接學生回家。
那么,預警信號達到什么級別可以停課?《意見》建議,幼兒園以臺風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高等院校以臺風橙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校外培訓機構根據(jù)培訓學段參照幼兒園和中小學停課條件執(zhí)行。各地學校在當?shù)貧庀蟛块T解除相應停課級別預警信號后,且在學校水、電、通訊、道路暢通的前提下結合其他安全保障條件科學制訂復課方案。
針對暴雨天氣,《意見》要求,各市縣要建立暴雨預警信號自動停課機制。市縣氣象部門發(fā)布預警信號后,學校應通過家長群或其他方式,將預警信息、學校內部和周邊現(xiàn)有地質災害點及風險隱患點分布情況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和學生。其中,如發(fā)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學校和家長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在校、離校和返校;如發(fā)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受影響區(qū)域學校自動停課,已到校學生服從學校安排,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途中的學生應就近選擇安全場所躲避。各地各校應根據(jù)本地本校的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復課。
該《意見》不適用于發(fā)布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后的國家和省的統(tǒng)一考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