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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貢r間6月29日,韓國釜山地方法院對釜山前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吳巨敦當庭被捕。
釜山地方法院表示,吳巨敦利用職務優(yōu)勢,實施了權力型性犯罪。法院認定其強行猥褻致傷罪名成立,受害者因此深受精神創(chuàng)傷,還患有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
現(xiàn)年73歲的吳巨敦于2018年7月出任釜山市長。他涉嫌在2018年11月強行猥褻釜山市政府一名職員,同年12月企圖再次對該職員進行強行猥褻未遂。他還涉嫌于2020年4月強行猥褻另一名職員并致其受傷。(制作 呂慧乾)